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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中港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杜雯 女士 (市场调研专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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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5-822195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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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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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|
一、 企业类型定义:
国内2名以上50名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。
二、设立条件:
1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
2、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*低限额;
3、有公司名称;
4、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。
三、需要提供材料及要求
1、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中国公民身份证;
2、企业法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。
3、经营场所记地产租赁合同书2份,包括5点要求:
A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;
B: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;
C: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转一致;
D:深圳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身份证;
E: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(盖合同登记专用章)。
四、承办流程:组织材料———企业名称核准———工商登记设立———办理移交。
五、承办时限:
1、生产型: 25个工作天完成(在环保及其他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);
2、非生产型: 20个工作天完成(如需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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